法律就在你身邊
謝震武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謝震武 任何市場的發展路線不外是朝著2個方向前進,一是產品或服務的創新,另一則是原本需求的強化和深化。法律工作,也是一樣。我深深覺得,我們對法律的需要是從早上一睜開眼就開始的,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與法律有關,只是一般人卻並不這麼清楚。事情沒發生的時候,大家都會覺得法律與自己沒有關係,事情發生後只會覺得自己很倒楣,接下去就是一連串的慌張,幾乎是求助無門。這個事實說明了,一般社會大眾對法律常識的需求,確實有極大的空間有待開發。
我必須承認,即便自己是學法律的,仍然覺得法律的本質確實是很深硬,一些特有的法律用詞和條款,一般人根本是弄不懂,這也是何以對於法律這一塊的需求,每人都需要,卻被大部分人忽視的主因。為了拉近法律與一般大眾的距離,過去無論是法務部或是相關單位,都曾經嘗試用各種方法,想將法律這樣的「硬」知識,來個「軟」包裝,但從成果來看,似乎還是怎麼看怎麼「硬」。但這樣的情況,最近在我的一個節目「快樂有GO正」中,卻有了突破性的進展。
簡介
謝震武
同時身跨演藝界的知名律師謝震武,向來給人親和的感覺。靠著律師清楚的頭腦,和便給的口齒,在電視圈屢屢創下高收視的紀錄。曾經主持過的節目有:年代「今晚誰當家」、八大「大家來審判」、中天「今晚哪裡有問題」、「快樂有Go正」等節目。即便藝人色彩濃厚,卻仍不減他聰明俐落的律師專業形象
把法律包進喜鬧劇裡 |
「快樂有GO正」節目播出以來,收視率已經可以與同時段的綜藝節目相抗衡,節目時間從一個半小時,延長到2小時,可見受歡迎程度。我身邊有人和我說,他們全家大小會一起看這個節目,一起去猜答案,猜錯的人就負責洗碗;更有的學校把收看這個節目列為學生暑假作業;還有朋友的女兒在考試時,因為看過這個節目,而把一道法律問題答對了。這種種回應,讓我覺得,這個節目對一般大眾確實產生了很大的影響,更重要的是,把影響的年齡層和範圍拉得很大,從學生到家庭主婦,都可能是收看這個節目的觀眾。
但坦白說,這樣的效果實在有點超出我和製作單位當初的預期。會有這個節目的發想,純粹只是製作單位希望為我量身訂做一個節目,以我的背景來看,這個節目又勢必與法律有關,但是節目預計播出的時間是星期六晚上,這個時段又是傳統大型綜藝節目的時段,於是幾經商量就有了這個節目型態的誕生。
首先我們決定,不直接告訴觀眾這是一個法律節目,但隨著狀況劇的發展和最後的解釋,觀眾自然會在其中學習到法律的觀念,當然這個節目成功的主要原因,我想很大一部分是要歸功於那些硬底子演員的臨場演出。至於,整個狀況劇的設計,我們取材的重點,主要當然還是和一般人生活較息息相關的面向,例如婚姻、車禍、保險理賠等,或是與最近時事相關的問題,對於幾乎很少用到的法律,自然就不會是我們的選擇,畢竟那些冷僻的法律和一般人關聯太少,很難引起共鳴。舉個例來說,最近天氣實在太熱,我們就有了一個類似的狀況劇,有人被熱死了。被熱死的人有保意外險,能不能獲得意外險理賠呢?答案是「不能」!出乎意料之外嗎?其實保險公司的意外險,通常指的是因外力而產生的「意外」,和我們一般人常識中認定的「意外」是不一樣的。因此在節目中藉由這次的狀況劇,我會提醒一般大眾,如果還沒買保險,買保險時一定要注意理賠的範圍,否則你買的保險可能會是「包山、包海,就是不包你」,而如果你已經買了保險,那趕快把合約拿出來看看,問一問你的保險員,到底你有哪些保障,這就是節目的目的,提醒您多想、多看、多問。除了這個個案之外,最近在報上最常看到的,大概就是因為未拋棄繼承權,而突然背負大筆債務的案例。針對繼承權的問題,很多人想當然爾,父母過逝、子女繼承,但你知道子女死亡,父母也是當然繼承人,還有兄弟姐妹間的繼承嗎?這些在節目中都曾提到,目的就是讓一般大眾改變想當然爾的思考方式,在遇到狀況時能事先多問問。
「事實」與「雄辯」 |
當然每一種媒體都有不同的表現方式,為了達到節目效果,我們會用心設計一些效果。例如,狀況劇結束時,我要出來解釋法律問題的形式,我們也想到如果狀況劇演完,我就很生硬地出現解釋法律觀點,大家一定馬上又睡著,於是才有了「事實」與「雄辯」的設計,讓大家一起來動腦,同時也增加一些節目效果,強化觀眾看節目、學習法律的欲望。又如,一般人對法律的認知不外2種:
一是大家都以為是對的,但其實是錯誤的,這樣的問題不但學習效益高,節目的進行也比較好表現,因為讓大家有了推敲選擇的空間;但遇到大家都很清楚的重要觀念,又不得不再次提醒時,節目效果反而難以表現,因為猜測空間不見了,樂趣也不見了,因此這時就得在狀況劇上設計出許多元素,讓狀況劇變得效果和笑果都要更強才可以,有時靠諧音或誇張的肢體動作,刻意製造許多爆點和高潮。雖然法律是非常嚴肅的知識,但我從不認為這些搞笑演出,會減損專業程度。
當然,或許也有人會覺得,在節目裡面其實沒有全面說明與狀況相關的所有法律面向。我想是的,每一種媒體都有內容表現上的優勢和劣勢,電視媒體最大的優勢就是,可以透過畫面讓生活狀況「立體化」,事實上,生活中的很多事情只要「看過」就比較不會慌張;只要想過,就會事先去多發問,這就已經達到節目的目的。況且法律問題本來就沒有絕對的對與錯,我們只是想提醒社會大眾,要多注意這些問題。畢竟法律名詞和條文實在並不好懂,也不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完整解釋和說明。此外,目前我所接觸到的法律界朋友,看到這個節目也多半是給予正面的評價。
與其讓聽眾睡2小時,不如讓他們笑2小時 |
「快樂有GO正」達到的效果,幾乎是超出所有人最初的預期。不過很顯然,這個節目不會是拉近法律與大眾距離的唯一方式。過去我經常受邀到各級學校演講,也受到很大歡迎,現場幾乎是笑聲不絕。我的作法是,與其讓大家睡2個小時,完全沒有收穫,我不如講很多與現場聽眾有關的故事,先引起他們的興趣,再在適當時候放入相關的法律觀念。舉例來說,面對年輕朋友,我會講到男女朋友交往,最後男生說要借錢投資的案例,並詢問現場女性朋友會不會借錢?答不借的,我會立刻請現場男士看清楚,這些都是「鐵石心腸」的女性,這時大家自然是哄堂大笑;但面對會借錢的女性,我就得開始提醒啦,要借錢時請一定要對方提供:借據、本票、支票、房子、保證人,這就是在法律上最完整的保障。問題是現實總不是如此理性,花前月下時,男友提出要借錢的要求,幾乎沒有人能做到上述要求。這時我會提醒各位至少要用匯款或是支票,因為這就是法律上有效的資金往來證明。
我也出版過2本書,相較於電視節目,雖然在書中,我也是用故事帶出法律知識的方法鋪陳,但在視覺上的效果和普及率,自然沒有電視來得大。但在另一方面,由於書籍上的表現沒有時間限制,深度相對比較深,但也可能因此讓人感覺比較「硬」。我想,如果觀眾看了電視而想對法律問題有更進一步了解,圖書會是最好的選擇。
也曾有製作單位和我接觸過,想拍攝類似國外知名法律影集「洛城法網」這樣的影集。這個節目我學生時代就非常愛看,但執行起來難度很高,因為這種影集勢必要請到2個劇組,一個負責法律,一是負責劇情鋪成,花費會很驚人,因此至今未能成行。
同時在演藝界和律師界服務多年,讓我深深覺得,對於拉近法律和大眾的距離這件事上,我確實擁有比其他律師有更多的優勢。「快樂有GO正」之所以成功,顯然是找到了這個時代大眾最容易接受,「對的表達形式」與「對的人」才能成功。雖然目前我還很難想像,是不是有更好形式可以拉近法律和民眾的距離,創造出大家對於法律新的需求,但只要是有新的可能,我都不會排斥。
(萬麗慧 採訪整理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