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為什麼會生病?
企業 DNA 4 項要素搞不定,組織績效當然時好時壞時完蛋!
組織 DNA
「組織DNA」、「企業 DNA」等詞彙近年來相當流行,卻沒有明確的定義。肯.巴斯金(Ken Baskin) 曾在 1998 年出版《企業 DNA 》(Corporate DNA)一書,詳盡論述了組織 DNA 的問題,《數位達爾文主義》作者許華茲(Evan I. Schwartz),也在書中大力推崇組織DNA 的概念。到底什麼是組織 DNA,普遍的看法就是組織文化和企業精神。
台大國際企業研究所湯明哲教授認為,企業組織的 DNA 就是企業的經營模式、文化、價值觀和慣例。密西根大學商學院教授提區(Noel M. Tichy),則把組織 DNA 解構成 2 項構成元素:決策架構(decision architecture)與社交架構(social architecture)。決策架構是組織的決策模式,社交架構則是組織成員的互動模式。提區認為,組織 DNA 跟企業文化最大的差異在於,組織 DNA 是可以分解、量化,以及比較的。
儘管各家解釋不同,但是把組織特性稱為「DNA」的共同認知是,組織是有機體,組織成員則是由相同 DNA 組成,但功能各不相同的細胞。另外,組織 DNA 跟生物 DNA 一樣,必須隨環境變化調整,調整成功的 DNA,還必須要能遺傳下去,也就是要能複製成功經驗,才能保有調整後的競爭優勢。當然,也有人並不認為組織真的有 DNA。《金融時報》專欄作家凱樂維(Lucy Kellaway),在 2005 年發表了名為〈Putting a Stop to Corporate Genes〉的評論,徹底反對組織 DNA 的概念:「人類的 DNA 是幾乎不會改變的,生來是什麼 DNA,以後就一直是這種DNA……但是在討論組織 DNA 的時候,卻多半是在說怎麼改變這種 DNA。」有趣的是,凱樂維在文中還提到,自己在撰文前,曾利用博思管理顧問公司網站上的組織 DNA 測驗,檢驗自己服務的《金融時報》,結果發現「我們(金融時報)的處事方法有根本性的弊病,我們的組織屬於消極抵抗型。」
組織 DNA 的 4 項構件
要打造成功組織,唯一真正的要務就是妥善整合下列 4 項要素:
■稱職的成員,必須能夠明快地作出很棒的決策。
■組織文化與企業環境,必須建立在適切的價值觀與共同的文化上。
■資訊流通,必須讓每位成員都能夠充分獲取市場訊息。
■適切的激勵措施,必須讓每位組織成員能夠受到激勵。
整體來說,上述 4 項要素(構件)就等於是組織的 DNA,因為這些要素深深影響了每位員工日常的行為模式。組織營運不論是成是敗,都是每位成員日常決策累積起來的結果。因此,組織能不能夠實現預設目標和承諾,關鍵就在組織 DNA。
只要能了解組織 DNA 的關鍵要素,就能夠掌握關鍵作法,提升組織未來績效。組織要提升營運績效,就必須從決策制訂、資訊分享、員工激勵,以及組織架構 4 方面,調整並加強組織的作法。這個方法聽起來似乎輕而易舉,要做到周延完善卻是極為艱鉅的挑戰,也就因為如此,能夠長期保持卓越表現的企業才會這麼少,數都可以數得出來。